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,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收编码的正确选择和使用做了详细的要求,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也有了新的要求,为了更好执行税局新出台的政策,合众源公司组织了员工学习最新的税务政策。
增值税普通发票:从2017年7月1日起,购买方为企业的,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,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;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,应在“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”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。不符合规定的发票,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,如计税、退税、抵免等。
销售方开具发票时,应如实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的发票。购买方取得发票时,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。但是目前发现部分销售方允许购买方可通过其销售平台,自行选择需要开具发票的商品服务名称等内容,并按照购买方的要求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。
增值税专用发票,从2017年6月1日起,开票系统需升级到编码库版本号为12.0,需要选择正确的税收编码。进项与销项的货物名称开具需一致。